根据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“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选的比例在1:1以下(含1:1)职位(以下简称“1:1职位”)的人员,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(含平均分),方为合格”的规定,现将本市1: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: